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最新通知,进一步拓展“商转公”覆盖面
安徽楼视8.91k阅读5小时前

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优化“商转公”贷款政策的通知

各缴存单位、缴存人:

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,进一步拓展“商转公”覆盖面,现就有关政策通知如下:

一、开展异地缴存人“商转公”业务。符合“商转公”业务办理条件的异地缴存人,在2020年12月31日(含)之前已发放的我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,可申请办理“商转公”业务。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,适时持续放宽异地缴存人“商转公”业务办理年限。

二、放宽本地缴存人“商转公”业务办理时限。符合“商转公”业务办理条件的本市缴存人,凭原商业银行出具的《合肥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确认书》,申请办理“商转公”业务,不再限制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发放时间。

本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

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
2026年3月31日


重要提示: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并不代表平台立场。本文著作权,归平台允许进经所有。未经允许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;行转载或引用时,请注明来源。
您已点过赞